海人字[2001] 1号
区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及上级有关精神,为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对新进人员的了解,合理科学使用人才,以优化人才队伍素质,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决定从2001年起,对我区新进人员进行人才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和方式
人才素质测评是根据心理学、管理学、测量学、考试学、系统论等多门学科的原理和方法、技术,进一步挖掘人才潜能、甄别人才内在素质的科学的综合性的选才方法。测评使用美国研究设计的“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系统”,采用被试者直接在计算机上操作应试的形式,主要测评被试者工作投入程度、领导能力、生活节奏、社交能力、情绪调控能力、服从领导倾向等七个方面的基本素质,测试时间30分钟。
二、测评对象
我区机关事企业单位新进人员,包括接收的应届毕业生、调进人员和新吸收的各类人员。
三、测评组织
新进人员人才素质测评,由区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测试结果使用
测试结果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馈给用人单位,供用人单位参考。
凡引进到非国有经济组织的各类人才,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中共海珠区委组织部 海珠区人事局
2001年1月9日 200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