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发展计划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2004年,是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继续大幅增加的一年,总数达到2.3万人,增幅超过35%;加上广州地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引进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2万多人,预计今年在广州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达4万多人。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和广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4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和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就业市场,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在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同时,促进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基本原则:一是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广州市成千上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要把实现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作为促进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各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先优先安排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二是按市政府《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和市计委、公安局、人口计生局、人事局、劳动社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计社〔2004〕13号)规定,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具有普通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有符合穗计社〔2004〕13号文件规定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准予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三是对其他非广州生源大专及高职毕业生的接收入户,按穗府〔2003〕72号、穗计社〔2004〕13号文和市计委《关于规范我市补充吸收类准入人员年度人口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计社〔2004〕17号)规定办理。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校毕业生是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是整个社会中最充满活力、富于创造的群体。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等各个方面,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现代人才都会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区、县级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各级人事部门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切切实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改进服务形式,完善服务内容。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质量,设立专门服务部门、服务窗口,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探索做好对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人才租赁服务工作。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纳入我市各级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资助范围,享受有关就业援助(资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广州大学生就业市场要进一步健全“公共、特色和一站式”服务功能体系,形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平台。各级人才市场和广州大学生就业市场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特点,组织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和网上人才交流;定期举办就业讲座、政策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就业公益性活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设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创业基地,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四、进一步理顺关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从2004年开始,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含师范毕业生)在待就业期内的档案,统一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就业后,档案的移交方式由毕业生本人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自行选择。市属高校培养的广州生源高校师范毕业生(包括待就业期内未落实单位的往届师范生)跨教育系统就业一律不需交纳培养费。根据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穗毕纪〔2004〕1号)的精神,非广州生源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协商,只需签订合同期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需要流动的,新单位应到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变更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原单位应给予协助。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待就业期内初次就业时,不需要办理《失业证》,凭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办理有关就业登记手续。
五、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贯通大学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改造和完善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加快高校毕业生生源、需求数据库建设,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电子政务系统,加强与高等院校的联系,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快捷、权威的信息服务。在信息系统建设中,注重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之间联网,使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程序逐步实现电子化、信息化。
广州市人事局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