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信息
热门信息
失业证办理服务指...
个人人事代理续期...
个人人事代理简介...
广州生源毕业生接...
非广州生源毕业生...
一般个人新办人事...
单位人事代理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表格下载
广州市海珠区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事业...
您的位置:首 页 > 人事代理 > 个人人事代理 > 正文
点击: 时间: 2006-5-23 0:09:00 编辑: 曾纪贞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
非广州生源毕业生接收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二)广州单位接收或聘请。

 

二、办理须知

服务对象

(一)毕业前办理的毕业生

(二)已办暂缓就业的省外高校毕业生

(三)已办理暂缓就业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四)已出报到证,现需办理就业调整的毕业生

申报材料

1、广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3、就业推荐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广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暂缓协议书原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报到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

4、学位证原件。

申报程序

1、提供以上材料,与我中心签定A类代理协议;

2、报区、市人事局审批;

3、审批后打印《广州市   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经区、市人事局审核盖章后,退材料给毕业生交学校办理报到证及迁移证;

1、提供以上材料,与我中心签定A类代理协议;

2、报区、市人事局审批;

3、我中心代办报到证及提取档案;

4、通知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回学校办理迁移证;

1、填写就业调整表,到现接收单位,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和盖章;

2、回学校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报到材料

基本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同一区内迁移的提供户口卡); 3、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贷款的由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开具相关证明及有签章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入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入中心户口提交材料

1-4、以上基本材料;    5、单位同意接收证明(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6、广州市照的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及回执。

报到程序

1、毕业后,提交以上报到材料来我中心报到,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回执;

2、由我中心到市人事局领取入户卡并到市公安审核;

3、通知本人凭身份证及回执到前来领取相关证件。

1、提交以上报到材料,由我中心到市人事局领取入户卡并到市公安审核;

2、通知本人凭身份证及回执到前来领取相关证件。

1、提交调整表及以上报到材料,与我中心签定A类人事代理协议,并交纳150元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市高指收取);

2、由我中心报市人事局办理调整及入户卡;

3、通知本人凭身份证及回执到前来领取相关证件。

入户手续

1、对于入广州市各区亲戚户口的毕业生,我中心凭报到材料领取入户指标卡后,会将毕业证、学位证、入户指标卡及报到证退回本人,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后,报到证需要交回我中心。

2、入我中心集体户口的毕业生,由我中心直接办理入户、身份证。

 

三、收费标准

人事代理费1500/3年。

 

四、注意事项

办理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请尽快到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如未能按期报到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