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为能更好地做好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审核工作,请符合申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军转干部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请军转干部下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领独生子女保健审批表》(见附件),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如不能正常下载的,可到我中心领取表格;
2、填写完毕后,请军转干部携带本人及爱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军官转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居委、街道计生部门加具意见和盖章;
3、请军转干部于9月30日前将已加具意见及盖章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领独生子女保健审批表》、上述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交回我中心。
( 联系人:曾纪贞、古育欢,电话:84394556)
广州市海珠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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