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现依据《关于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提前送审教育教学论文的通知》(海教职改办字[2008]01号文)精神,就海珠区2008年民办教师评审中级职称论文提前送审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论文水平及成绩对教师通过中级职称评审的重要性
送审论文是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评定的重要依据,送审论文的水平高低及成绩,对是否通过当次职称评审有相当大的决定意义!请各位参评中级职称的老师务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送审论文撰写和送审材料的准备工作。
错过论文提前送审的人员,一般不再在评审材料正式送审时补报论文送审。
二、送审论文的要求
(一) 由本人选送现任教学科专业论文两篇(本人认为最好的一篇为1号论文,另一篇为2号论文)。送审论文必须是本人独立撰写(公开出版著作必须是主笔或第一作者),若发现送审的教育教学论文属抄袭的,经核实作弄虚作假处理,延迟3年申报。
(二)送审的论文必须是任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以来所撰写的,外市调入的至少有一篇是调入以后所撰写的,论文需注明确切的写作时间。
(三)送审的论文要求在1500字以上,论文必须用A4纸打印(交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送审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底);如果送审的论文是在省市以上刊物发表过的需要用A4纸复印已发表的原件的封面页、目录页、本人发表的论文页,经单位审核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一式3份),另附打印稿(一式3份,与发表的论文版式一样)。
三、送审论文的具体做法:
(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申报中级教师资格,其论文需在校内公开展示5天以上,并做好公示情况记录。
(二)送审的教学论文,公示后的单位意见不再加具在论文首页上,而在“中级论文登记表(一)”的“单位对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的审核意见”栏处加具“此文章已按要求公示”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次职称论文评审采用无记名评审方式,每份论文不署单位名称及作者姓名。审核单位在《中级论文登记表(一)》的“单位对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的审核意见”一栏中加意见,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填写时间。
(四)上交材料内容:《送审论文汇总名册》(附表二,一式2份);送审论文(1、2号论文,各一式三份)每份都以“中级论文登记表(一)、(二)”(附表一)作为封面,登记表(一)(二)需裁开按顺序装订;论文统一用竖式档案袋装好,档案袋面张贴送审论文封面页(附表三)。(档案袋统一由我中心提供,报送材料时直接到我中心领取)
(五)论文的评审结果当年有效。评审结果通知书约在8月中旬发出(由我中心另行通知),无论评审结果是何成绩,都可做为今年职称评审的送评论文。
四、材料报送具体安排及联系方式
(一)、本次区民办教师论文提前送审工作,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牵头并统一安排公示时间、加具审核意见、收取材料和费用后,以单位名义于2008年6月7日(上午9点至12点)、9-11日先报送到区人才中心单位代理部,并缴纳职称评审费50元/人,再由我中心将材料与费用上报区教育局。
(二)、通过我中心递交送审论文,需先在我中心办理档案挂靠和人事代理。
(三)、联系人:李伟哲 联系电话: 84395986 13058414158
(请于周一至周五下午2:00至5:30分之间来电咨询)
联系地址:同福中路399号区人才中心单位代理部(市红会医院对面)
另:有关今年职称评审其他要求及准备工作详情请留意海珠人才网:hzrcw.com.cn“公共人事服务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如“08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通知)。
职称认定办理条件及流程请查阅该网“职称业务”栏上“民办…教师初次认定职称办事指南”。
附表:一、中级论文登记表(一、二)
二、送审论文汇总名册表
三、送审论文封面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表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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