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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时间: 2008-10-30 11:44:00 编辑: 曾纪贞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做好2008年下半年人事代理合同续期工作

根据《关于我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行聘用合同制的通知》(海人字[2000]3号文)的精神,从2000年开始,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

为进一步做好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区人才中心从913专门对各事业单位发送《关于人事代理合同续期通知》,提醒及指导各代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截止1025共有183个单位,1061人次到区人才中心办理办理了人事代理续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及时更新代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对于仍未到区人才中心办理续期手续的代理人员,区人才中心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联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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