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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时间: 2008-10-30 11:49:00 编辑: 曾纪贞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
区人才中心做好《2008年度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工作

根据《海珠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参加全国财厅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广州市会计从业技术人员可在1031日前网上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并且根据其参赛情况记入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区人才中心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有关通知工作。一是利用区人才网向社会发布知识竞赛的信息,知照具体参赛办法;二是充分结合中心现有公共人事业务,由人事代理专员统一通知代理单位参加会计知识竞赛;三是通过短信平台系统告知其它有关代理人员,及时参加知识竞赛。

为进一步做好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区人才中心还针对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指定了专人负责,积极宣传会计知识竞赛活动,解答各类有关会计类业务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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