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员”级资格(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二级教师资格的需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三)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四)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受聘助理级职务满二年后获硕士学位,再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也可受聘助理级职务满一年后获硕士学位,再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
(五)获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
二、服务对象
(一)办理了A类人事代理的人员;
(二)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
三、材料及要求(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一)基本材料(请登陆www.hzrcw.com.cn下载)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贴资格证相片页》贴近期大一寸彩色光面相片;
5、《贴身份证复印件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属于下列情况者,须分别补充有关材料
1、会计、统计、律师等专业需提供上岗证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超过规定认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从未认定过职称的证明并加公章;
3、非广州市户口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定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
(三)填写要求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第2至3页“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处需由本人写不少于400字的个人工作小结;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第4页第一栏“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处由单位加具专业技术工作鉴定意见(不少于100字),且最后一句请写“同意XXX同志认定XXX专业技术资格”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第4页第二栏“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除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其主管部门盖章外其他单位不用填写和盖章;第三栏不用填写;
4、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第3页签名处需手写外,其他表格上的信息最好先录入电脑再打印。
四、办理程序
(一)上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下载职称认定有关表格,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并盖章;
(二)提交以上材料;
(三)我中心审核材料合格后上报区人事局,一般情况下,初级25个工作日发证,中级40个工作日发证;
(四)我中心通知后凭身份证领取资格证。
五、收费标准
(一)职称认定费280元/次;
(二)职称证工本费7元/证(发证时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未办理A类人事代理的人员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中心并办理A类人事代理后方可办理职称认定手续。
(二)已凭此学历认定过专业技术资格的不能再办理认定。
(三)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心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学的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四)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取得业绩的,可参照中专毕业生申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