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专业术资格证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发或更换的。
二、服务对象
(一)办理了A类人事代理的人员;
(二)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
三、材料及要求(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一)个人补发(或更换)证书申请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或更换)登记表》一式两份(请登陆www.hzrcw.com.cn下载);
(三)更换证书的,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和资格证复印件;
(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声明资格证原件遗失的《广州日报》原件;
(六)评审通过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认定通过的《广东省大中专专业技术人员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考试通过的《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贴资格证相片页》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相片(请登陆www.hzrcw.com.cn下载)。
四、办理程序
(一)领取和填写好《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或更换)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单位公章;
(二)丢失证书的,要在《广州日报》登报声明原件作废的报纸(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性别、所持证书的名称、资格档次、专业、类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
(三)提交材料到我中心上报职改办;
(四)我中心通知后凭身份证领取资格证。
五、收费标准
资格证工本费8元/证。
六、注意事项
未办理A类人事代理的人员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中心并办理A类人事代理后方可办理补发(更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