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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时间: 2008-8-20 11:01:00 编辑: 单位代理部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
关于开展2008年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我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的材料受理工作开始进行。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流程和要求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要求,2008年决定在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中,全面采用网上申报。

个人申报需在广州人事网上开通个人账户,填写申报信息后,通过所在单位法人账户,将电子版材料上报到主管部门(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除完成个人信息填写申报外,今年参加职称评审报送纸质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复印件,不用通过扫描上传到网上。

报送纸制材料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表格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后递交。

具体网上申报流程指导请在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职称业务”栏查询。

 

二、表格下载办法及注意事项

今年我区民办教师职称评审的信息和表格,统一在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上发布和下载:

 

在“职称业务”栏查阅本通知;查阅《08民办教师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详细资格条件(参考)》

在“表格下载”栏下载《08海珠区民办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表格及填表指南》;

下载表格时请注意:

1、       不得改变下载表格的结构、字体、字号;不得改变空格大小;不得删除、改动下划线的长短!用A4纸打印。

2、       《考核登记表》、《业绩、成果材料》、《证书、证明材料》、《送审材料目录表》(中初级)必须双面打印。

3、       建议材料内容尽量先输入电脑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不提供纸制电子版,而统一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后递交、《信息录入表》等其他表格要求电脑输入后再打印。

需单位加意见的内容可不用打印;但意见内容必须与网上材料单位意见内容一致,签名不得打印!

 

三、评审资历条件有关情况说明

评审条件见附表1

各有关单位教师请认真对照条件,选择申报评审相应职称。职称评审各类级别的详细资格条件要求可参照海珠人才网“职称业务”栏《08民办教师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详细资格条件(参考)》(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自2006年起,调整为831

申报评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持有低一级资格证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级别按幼儿园、小学、中学顺序递增)。

取得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毕业证书的,在校最后一年的实习时间不能计入专业技术工作资历。

符合职称认定条件的教师(认定条件见附表2),可通过认定直接办理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有关办事程序请直接上海珠人才网(hzrcw.com.cn)“职称业务”栏参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定职称办事指南”及在“表格下载”栏下载认定表格。

 

四、评审继续教育条件

参加2008年职称评审,继续教育证书需记录最近五年20032007年,未满5年按实际工作时间算)工作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要求5年内最少完成200个学时或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课时含各类型培训、进修、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及校内、园内组织的学习班等,由主办单位加具公章和意见核实)。并在20032008731日期间完成人事部门指定的两门公共必修课。

尚未交验继续教育证的,请在上面加具最近五年(20032007年,未满5年按实际工作时间算)工作的继续教育情况(没证书的可到区人才中心服务大厅购买),并提交两门指定公修课的合格证明原件,最迟830日前报送区人才中心单位代理部验证。

 

五、外语条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职称,免职称外语要求。

我市中学教师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分别提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五、四、三个模块的合格成绩,如符合免考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小学(幼儿园)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

 

六、送审论文、述职报告具体要求

今年申报评审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实行了提前送审论文。送审的论文,不论其评定为何等次,均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交己送审的论文各一篇用A4纸张打印合订,封面贴论文成绩单;如果送审的论文是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则提供的A4纸打印版本的内容不能再加以修改,且必须复印刊物封面、印有刊号的书页和论文页,封面贴论文成绩单。

今年没有按规定时间送审论文评审的,一般不再受理资格评审。

申报中学二级、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需提交论文1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每篇封面加贴论文登记表一张。

论文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

述职报告要求:提供一篇述职报告,其中初级1500字以上,一式一份;中级(中一,小高)2000字以上,一式三份。

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请参照评审表格填写指南。

 

七、明确申报人所属专业技术学科

申报评审材料时,请各系列教师严格按照以下所罗列学科填写、归类,在表格准备时如需填写“专业”、“学科”等内容,也要严格按照以下分类来填写,不得另写诸如“健康”、“科学”等不符合规定表述的学科名称:

中学:德育、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通用技术、职中专业课;其中兼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德育主任、级组长、班主任等职务的教师,达到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资历和业绩要求的,可申报德育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小学、幼儿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自然、思想品德、幼儿教育。

 

八、广州市评审中学高级教师的要求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量化评审,并在去年实施的基础上对《广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量化评审办法》和相关表格作了修改,要具体详细了解情况,请在广州市市教育评估中心网(http://www.gzedupg.com)上,下载《关于2008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穗教职改办〔200813号),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做好申报工作。

 

九、职称评审材料准备工作会议及疑问解答、评审材料填写指导

我中心将在9月初安排一次职称评审材料准备工作会议,届时将现场根据最新的材料准备要求和文件精神,通过实例讲解、资料派发等形式指导各位老师准备评审材料。该会议非常重要,请务必密切留意海珠人才网“职称业务”栏的会议通知。

同时,为保证评审材料质量,方便民办学校教师,区人才中心定于9256日为集中指导评审材料的填写、解答疑问时间,请有需要的教师届时直接前往区人才中心单位代理部或于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30来电咨询。

 

十、职称评审费用

在我中心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必须将人事档案挂靠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业务。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的规定,职称评审费调整为:高级职称评审费为780/(含论文鉴定费200);中级职称评审费为450/;初级职称评审费为280/.

评审通过后,领取职称证书时另收取7/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费。

十一、材料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职称材料报送时间:       

91216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至5

联 系 人:李伟哲

联系地址:同福中路399号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代理部

联系电话:84395986  13058414158(请于办公时间来电咨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下午14001730

 

另:因今年首次实行网上申报职称评审业务,很多工作存在不确定因素,我中心会将各方面反映的新问题统一在海珠人才网“职称业务”栏的2008民教职称评审补充通知(实时更新)”中及时提出解决方法,请密切留意。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1:评审中小学幼儿园职称条件:点击下载

附表2:职称认定条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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