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新变更信息:
1、“职称业务”栏《2008民教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基本流程及单位意见加具参考指南(中初级)》
增加了:“二、注意事项:1、网上材料回收 2、《…评审表》报表下载和处理”两项参考指南。
2、“职称业务”栏新增加《08民办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详细资格条件查询指南(参考)》,提及有关小学(幼儿园)一级、高级教师和中学一级教师的资格条件详细要求,如担任班主任年限要求、小循环教学要求等,请务必仔细阅读。
3、“表格下载”栏的“2008民教中初级职称评审表格(打印版电子版)”中的《电子表格报送须知》变动:
原要求:“《2008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登记表》除报送电子版外,需另外打印A3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送时一起递交。”
新要求:原《2008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登记表》报送打印的A3纸质材料的要求取消,该表格只要报送电子版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