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2006年全国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名参加2006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您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以直接通过申报认定取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会计工作3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会计师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会计师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助理会计师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助理会计师资格。
5、中专(职中、技校)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会计员资格。
另:如果您需要鉴定毕业证书,我们经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授权,可提供学历证书鉴定服务(鉴定意见由省高教厅出具);如您需要找工作,我们可提供人才招聘、求职服务,欢迎登陆hzrc.haizhu.gov.cn注册您求职信息或招聘单位的需求信息。
日常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7:30 周六 9:30---16:30
(中午照常服务)
办理职称认定指南
联系电话:34371347 34371350
联系地址: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市红十会医院对面)
网 址:hzrc.haizhu.gov.cn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00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