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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 时间: 2006-10-13 编辑: hxq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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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海珠区2006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
根据《2006年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06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一)参加海珠区200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并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 资格审查时间:
2006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2:00。
三、 资格审查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同福中路399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
四、考生必须携带的证件(所有证件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统一要求A4规格):
(一)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
(二) 考生报名登记表(此表请考生自行在中国广州人事网、海珠人才网上打印并签名)。
(三)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
(四)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位要求有一、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等证明材料)。
(五)非广州市户口的已婚人员请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户口簿及相关证件。
五、其他事项:
(一)请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务必按上述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之处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三)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收取30元的面试考务费。
联系电话:84448179转2518。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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