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必须持有广州市、区核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已经办妥调入广州手续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学历条件:
|
初级 |
中级 |
备注 |
|
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
学历为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可以上学历:
1、大专学历,从事财务工作满5年; 2、本科学历,从事财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财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财务工作满1年或取得博士学位 |
(财务工龄计算2006年12月止) |
二、报考对象:
1、人事档案在我中心代理的人员 2、海珠区户籍的失业人员
3、在海珠区学校在读且户口属海珠区的在校学生
特别提示:如不符合在我中心报考对象的人员可将其人事档案转我中心后报名。或请咨询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地址: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道5楼,联系电话:34373677
三、所需资料(以下所需资料要上交一式一份的A4纸单面、资料清晰的复印件):
1、最高学历毕业证; 2、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考生身份证(在复印件右下角填上广州市的固定电话、手机);
4、同底正面免冠黑白小一寸近照三张,正面免冠黑白大一寸近照一张;
5、失业人员提供海珠区户口簿(户口簿的复印件包括地址页及本人页)、有效失业证;
6、辖区内无工作单位的在校学生提供海珠区户口簿、有效学生证;
7、有单位人员及海珠区户籍的在校学生提供加具同意报考意见的《报名审核登记表》(失业人员不用加具意见)
四、 报考办法:
1、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海珠区失业证到发表咨询处领取一套报名表(审核发证表、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报考须知、收费单、贴资格证相片页),并将有关证书原件和用A4纸复印好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审核盖章。
2、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名交费单》、《审核发证登记表》、用2B铅笔填涂《报名信息卡》、《通用考试信息卡》(请参考手册和张贴的样板后小心填涂,不能折叠)等,将近期本人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2张和分别贴在《审核发证登记表》、《报名信息卡》背面(使用双面胶)、大一寸黑白相片1张和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相片1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专用页》上,认真核对填写无误后,回单位在《审核发证登记表》上加“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海珠区户籍失业人员不用盖章)。主管部门意见由我中心加具。所有表格请小心填写,不能涂改。
3、请将所填好的表格和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将材料排好:《报名交费单》、《审核发证登记表》、《贴资格证相片专用页》、《报名信息卡》、《通用考试信息卡》、学历证书复印件、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其它证书复印件,此时复印件应已在发表咨询处盖好章。将上述材料连交到审表计费处审表及计算费用。
4、经审表计费处签名确认以后,到收费收表处交纳考务费等费用和表格。
五、报考书籍材料:考生可自行到越秀区仓边路26号省财政厅售书点购买,联系电话:83373334。
六、考试在2007年5月19、20日举行。准考证发放请留意我中心网站:www.hzrcw.com.cn。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4日至11月24日(8:30—17:30,中午照常对外办公,周六接受报名,周日休息)
联系电话:34371347、34371350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