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是全国社会卫生服务示范区之一,近年来,海珠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对卫生的投入,着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疾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和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全区卫生事业快速、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为加强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区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6名。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
海珠区卫生系统各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一)、《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二)。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也须具备同等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本科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2.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含增城市、从化市)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具体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考《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一)中职位的人员:
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人才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 上午12:00时至4月5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成功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8日(星期日)上午12:00时。
4月11日(星期三)上午12:00时起,参加笔试者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免考笔试人员交费后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2.报考《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二)中职位的人员:
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人才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12:00时至5月25日(星期五)下午 17:00时。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成功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二)考试
1.报考《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一)中职位的人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一是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二是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免笔试人员所具有的专业、执业资格、职称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1)笔试
笔试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07年4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4月17日(星期二)上午12:00时后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人才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与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名单的方法: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招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7(招聘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5(招聘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比例低于1:5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2.符合条件免考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
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广州市生源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A4规格)。
已婚人员,如双方均为非广州市户口的,在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配偶的同等材料。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举止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3)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
测试人员名单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聘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聘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
测试采用专业技能实践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专业技能的程度,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实践技能、医疗文书、工作态度等。
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2.报考《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二)中职位的人员,考试包括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免笔试。
(1)资格审查与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5日上午12:00时后查询海珠区卫生信息网。
应试人员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理论、专业特长、“高”“新”知识技能及学术水平。
面试成绩超过60分者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
测试采用专业技能实践形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作表现、专业实践技能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测试人数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根据需要可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或交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考对象及范围、其他资格条件等,符合或高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资格审查时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不符或有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2.报考人员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①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大专,第二学历为医学影像、本科、学士的不可报名,但本科是临床医学专业并有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是其他专业的可报名。②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第二学历为心血管内科、研究生、硕士,报考该职位可免笔试。③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人员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士并具有内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该职位可免笔试。
3.在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其他复印件、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社会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不能出具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4.报名成功者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未参加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者为面试考务费)等费用,每人55元。未能通过面试前进行的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另收取30元的面试考务费。
5.有关专业对应的问题:①中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不可报“临床医学专业”职位;②专业为临床医学并是全科医学方向的可报“全科医学”职位,但专业仅为临床医学的不可报;③专业为临床医学并是麻醉学方向的可报“麻醉学”,专业仅为临床医学的不可报;④临床医学专业可报“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职位;⑤护理学专业不能报“助产专业”职位;⑥中西医结合专业不可报“中医学专业”职位;⑦针灸推拿专业不可报“康复专业”。
咨询电话:84391537
附件下载: 1、
《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
《2007年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事局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