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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 时间: 2007-3-23 17:55:00 编辑: 周绍聪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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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校医公告 |
海珠区是广东省教育强区之一。近年来,海珠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促进海珠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校医。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均为社会人员,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也须具备同等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3)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海珠区公众信息网(www.haizhu.gov.cn)、海珠区人事信息网(hzqrsj.haizhu.gov.cn)、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2个职位(在职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所报职位中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第一志愿职位为主,第二志愿职位作为补录用,如果不发生补录,则第二志愿职位无效。 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具有的专业、执业资格和职称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间:4月9日(星期一)上午12:00时至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不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间:4月2日(星期一)上午12:00时至4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8日(星期日)上午12:00时。 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不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交费后在4月11日(星期三)上午12:00时起,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4月17日(星期二)上午12:00时后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和面试 4月30日(星期一)在上述公布笔试成绩的网站公布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5月12日(星期六)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名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考者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审查依据: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非广州市户口的已婚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配偶的同等材料。如配偶为广州市户口的,只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四)补录 当某一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符合录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补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五)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海珠区人事信息网和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办理录用和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2.报考人员所具有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在资格审查时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不符或有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3.在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其他复印件、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4.社会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不能出具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5.报名成功者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未参加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者为面试考务费)等费用,每人55元。未能通过面试前进行的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另收取30元的面试考务费。
附件下载: 2007年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校医职位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事局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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