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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 时间: 2007-12-12 9:08:00 编辑: 周绍聪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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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2007年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为充实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以下简称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属下事业单位人员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拟定于2007年12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 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第一、二、三、四管理处、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等7个单位。 (二)招聘人数:9名。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大专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本科学历及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年龄限40周岁(1967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本科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大专以上学历同时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1967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能、勤、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8日12∶00时至12月23日17∶00时。 3.报考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海珠区公众信息网(www.haizhu.gov.cn)、海珠区人事信息网(hzqrsj.haizhu.gov.cn)、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进行网上报名。 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截止时间12月24日17:00时。 12月27日上午 12:00时,参加笔试者通过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交费后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四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凡招考职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免笔试人员所学专业及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要求相对应)。 笔试时间为12月31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1月3日后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和面试 1月8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名单的方法: (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 (2)符合条件免考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审查依据: 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还必须提供配偶的相关证件。所有证件都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A4规格)。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应本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核准后在海珠区人事信息网(www.haizhu.gov.cn)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五)收费 成功报名者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未参加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者为面试考务费)等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面试前进行的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另收取30元的面试考务费。 (六)聘用和待遇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2.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在资格审查时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不符或有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3.在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4.社会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不能出具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34370929 84390929
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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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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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招考对象及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
1 |
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 |
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具有管理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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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具有会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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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计算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具有计算机3级或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及3年以上房地产部门软硬件维护管理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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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管理处 |
专业技术人员 (施工员) |
4 |
工民建 |
大专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工民建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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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 |
管理人员 |
1 |
法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具有5年以上文秘或法律工作经历。 |
|
|
6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建筑工程(工民建) |
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 |
社会人员 |
具有造价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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