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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时间: 2008-7-3 11:29:00 编辑: 周绍聪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
关于举办吉林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及专业课程选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0号)和省人事厅、市人事局相关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配合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的工作,我中心继续与吉林大学合作举办公共管理研究生课程班及专业课程选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及入学方式
    (一)招生对象:有志从事公共管理的人员或准备报考吉林大学MPA人员。
    (二)报名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学位者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入学方式:免试入学。
    二、专业
    公共管理专业
    三、学制和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利用周六日时间集中面授。
    四、授课师资
    所有教师均具有硕、博士生导师资格。
    五、结业证书、学位申请和学时
   (一)结业证书
    按要求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由吉林大学颁发公共管理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二)学位申请
    完成课程学习的成绩5年有效,课程班学员通过MPA专业学位联考后,可自动转为正式的MPA学生,课程学分可以全部转移,正式录取后再补缴与正式硕士生学费的差额 18000元。
    (三)学分(时)证明
    学习结束后,公务员可登记Ⅱ类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六、收费标准
   (一)报名费100元
   (二)两年学费12000元,教材费1200元,管理费5000元。
    上述费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核心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核心课程

(共20学分)

A-1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2学分

A-2

第一外国语

4学分

A-3

政治学

3学分

A-4

公共管理学

3学分

A-5

公共政策分析

3学分

A-6

公共经济学

3学分

A-7

信息技术及应用

2学分

   (二)选修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专业方向性课程

B-1

中国政府与政治

2学分

B-3

行政法学

2学分

B-4

政府危机管理

2学分

B-8

领导心理学

2学分

B-11

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学分

B-21

电子政府与电子政务

2学分

B-22

定量分析方法

2学分

B-28

当代国际问题研究

2学分

选修课程

C-8

公共安全战略与管理

1学分

C-11

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

1学分

C-13

地方政治学

1学分

C-15

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

1学分

C-17

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1学分

专题报告

D-3

当代中国经济问题分析

1学分

D-6

当代中国教育政策分析

1学分

    说明:具体课程根据MPA管理学院每学期的安排规定,此处仅供参考。以上课程均可单独选修,跟班学习,学费300元/门(不含教材资料费)。
      八、上课地点
      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
      九、报名事宜
     (一)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交10张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二)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日开始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凡插班跟读的学员可随时报名入学,学习采取学分制,成绩保留五年)。
     (三)报名地点:
     1.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人力资源培训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3楼;联系人:邓老师、陆老师;咨询电话:83556860  83553873;传真电话83550578)。
     2.广州市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部(同福中路399号一楼;联系人:魏老师、周老师;咨询电话:34381552:传真电话:3437266517)

     注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7月13日

    附件:1.吉林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及专业课程选修班报名表

            2.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广东办事处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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